第十四章
“怎么样?”章琳从局里过来时, 傻子的体检已经做完了。
“没什么大问题,他头后边的伤口已经结疤了, 刚做了体检, 具体结果两三天以后才会出来。”陆均看着坐在一旁拿着他的手机玩切水果游戏的傻子,也就是陆韶接着道, “他身上没什么伤残的地方,至少从外表看不出来,刚刚顺便带去让旁边医馆的中医把了脉, 中医说没什么问题, 身体很好。”
不用中医说,光从傻子的外表看,也看得出来他气色差不到哪里去。
因为要做体检, 傻子脏兮兮的样子肯定不行, 所以陆均把他带去某个澡堂搓了个澡。一个澡洗下来, 傻子的样子就明显上陆均惊讶了:脸上的皮肤遗传了他们祖传的晒不黑的“小白脸”, 连个黑眼圈都没有, 眼睛炯炯有神, 身上干干净净地没有一道疤。再换上一身新买来的新衣服,吃上顿好的, 再一看,倒完全没了之前那落魄流浪汉的样子,反倒像是精心将养过的公子哥。
也确实是公子哥。
鲜国强为了养傻子单另在隔壁镇子买了栋大别墅作为私宅, 专职保姆家庭医生伺候, 吃的用的都是些好东西, 更不要说在他们的人在搜查私宅的时候,发现别墅整个三楼都被打通了,做成了整整一层的游戏室,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玩具玩偶还有模型——不用说也知道是给谁准备的。
“那就好。”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那么多“丢了”的孩子里,绝大多数几乎都没有再找到的可能,而陆韶被找到了。并且,就算被找到,很多孩子也是少胳膊断腿,可陆韶没有,他完完整整,还健健康康。也许,是其中过得做好的一个。
若说不幸,则是因为当年那场大型拐卖案件的结案者正是鲜国强,而陆均曾在鲜国强手下给他当了多年的副手,却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走失”的弟弟正是被上司带走了。明明只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却就这样分离了十年。
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但陆均并没有心思说话,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失而复得的弟弟身上,他坐在傻子旁边,看着对方手上灵活地玩着游戏。
“好玩吗?”
“好玩。”
“以后跟哥哥在一起,哥哥每天都让你玩好不好?”陆均摸了摸傻子的头,心中真是恨死了鲜国强,想想当初为对方赴汤蹈火的时候,觉得自己才是个傻子。
“每天都能玩吗?”傻子问。
“对啊,不仅每天给你玩,还给你吃像之前吃过的那样的好吃的,给你吃小蛋糕,吃冰淇淋,还给你买新衣服,买玩具,你说好不好?”
“好啊。”傻子抬头笑了笑说,随即又低下头玩了一会儿,几秒后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补充道,“不过你也要给方一买,也要给方一买好吃的买好玩的。”
“好,没问题。”陆均说。
自从陆均把傻子强行带走,去洗澡、买衣服、吃饭、体检,一直到现在,七八个小时中,傻子提及“方一”命字的次数已经超过了二十次,几乎每三句话就要说一遍方一。
通过旁敲侧击的问答,他已经知道弟弟口中的“方一”就是之前在天桥下跟人发生争执的那个行乞的残疾孩子,方一跟弟弟住在一起,以及方一对弟弟很好。只是之前拉着弟弟走的时候,根本没工夫去管别人,也就没注意到那孩子去哪儿了。
听到他说“没问题”,傻子的眼睛立马亮了,他手机也不玩了,拉着陆均道:“那你能不能带我去找方一呀?”
“可以,你叫我一声哥哥我就带你去找。”陆均道。
“哥哥。”傻子毫不犹豫。
“再叫一声。”
“哥哥。”
“再叫一声。”
“我已经再叫你了,我要找方一。”傻子不依不饶,又开始嚷嚷着要找方一。陆均说一会儿找,他安静了几分钟,回过头来跟陆均说“已经过了一会儿了,我们去找吧”。那天真可爱的模样让陆均冰封多年的心渐渐温暖起来。
也许是因为血缘关系的影响,或者是因为陆均的态度实在太温柔,傻子虽然被陆均强行留下了,但并没有对着章琳或者医生这些陌生人的胆怯。他跟陆均说话的语气还有撒娇的动作,都让陆均仿佛回到了十年前,好像这十分残酷的分离并不存在。
最后,为了转移傻子的注意力,陆均又带着傻子去吃了他格外喜欢的肯德基。为了儿童套餐里的玩具,点了整整三份。
章琳本来跟他们一起,但因为案情有了新进展又跑去了局里加班。等到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章琳打来了一个电话。
“喂。”
“嗯,什么进展?”
陆均听到后来,神情严肃了起来:“好的,我知道了,今晚不行,今晚我要带陆韶回家去,等我把他安置好……”他顿了顿,也不知听到了什么,他斜着眼看了一下正在玩玩具的傻子,站起身走了几步到了窗边,压低声音,“你是说,那个方一?”
另一头,章琳正拿着案件资料一边翻着一边对着开了免提的手机道:“没错,就是你弟弟口里一直要找的那个方一,今早派专门的人问话的时候方圆说漏嘴了,方圆就是死者方兴的儿子,根据他说漏嘴的信息,我们查了一下,发现在方圆的名下有五套城郊房,不过现在那栋楼已经成了死楼,几乎没有人住,那栋楼后边儿有一排小平房,那儿有人住。不巧,我们查到,那排小平房也是方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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