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攻必须十分当心,队形务必紧凑,防空部队跟得紧一些,以利于同时切断他们的空中补给线。”弗林斯少将说道,他的新军衔来自印度政府,按照美国惯例,他回国后还将会升任陆军中将,当然这一战的胜负至关重要,他现在还不能纠结这些事情。
“指挥官,我担心他们的空军和陆航武装直升机会不顾一切扑过来。”
“尽量不要和他们的地面部队纠缠,那样容易招来飞机,只要和帕斯阿德的山毛榉防空网靠得更近些,就能将防空火力重合。如果他们敢出动,预计他们的损失将十分惨重。”
缺乏制空权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自空军诞生以来,美国军队就从来没有在缺失制空权的情况下投入过战斗,但是在这里,他必须完全依靠地对空导弹来撑起一片防御,索性他要突击的距离并不远,敌人的运输线同时处在两支东西夹击军队的防空圈内,
“指挥官,我还担心另一件事,就是敌人的机动部队可能从侧翼袭击我们的侧翼。”
“我们没有足够兵力,只能让印度军队来防守你的侧翼,当然还有那些智能地雷,这些武器还是第一次投入实战,估计敌人短时间内反应不过来,等他们找到窍门,已经来不及了。”
少将说话时不确定的预期,透露他实际知道这种武器存在一些缺陷,但是他仍然更相信自己的新式地雷远在隔离战场方面的作用,超过2个用T72装备起来的印度师。这种地雷差不多可以颠覆了现代战争一些传统观念,在雷场密度小得多的情况下,理论效率却可以成百倍增加,理论上可以用很少的数量完成很大纵深的雷场,挡住整支坦克部队的前进,至于实际效能,国防预研局的人正在阿格拉进行统计。
如果说弗林斯陷在伊拉克,与路边炸弹较量了整整七年,还能有什么收获的话,就是他对地雷战术有了新的认识。
机械化部队的进攻正面可以很窄,但是突破纵深很大,传统雷场很容易被步兵或者扫雷车辆开辟出一条道路,通道以外的大部分地雷就成了废铁。但是这种新式地雷可以对上万平方米的区域进行主动搜索,其作战效能的大大提高,有利于布洒深度很大的雷场;也可以在交通要道两侧布置,让行军中的敌人防不胜防。这些特殊优势将使得地雷的作用,从一般的战术价值,上升到战役价值。比如这次,他就在敌人可能干扰自己的必经之路上部署了地雷,如果敌人打算排雷,会发现这些地雷分散而又深远,虽然都停留在表面,却很难全面消除掉,在夜里尤其如此。他相信任何敌人坦克指挥官,如果足够明智,应该会选择退缩至少等到天亮,除非是一个糊涂蛋,才会一根筋地闯进雷场。
步兵连在土丘上找到了第一个地雷,亚希尼勇敢地徒步走上前去查看,刚才汽车在旷野中漫无目的的行驶时,车灯照到了这个奇怪的东西,就在前面20来米远,却并没有引爆。
这种奇怪的地雷有8条腿,外形不好形容,像一个展开太阳能帆板的小型卫星,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型降落伞,大致可以证明它就是那种神秘的地雷。至于汽车为什么没有引爆它,也许它的震动传感器,只对坦克这样的大东西比较敏感?
步兵们躲在亚希尼后面,生怕这个东西爆炸,实际上这种地雷装药不多,主要靠自锻破片破坏车辆,对步兵基本不构成威胁。亚希尼走小心翼翼捧起这个东西,有人用手电替他照明,其他人躲得远远的。
“什么东西?做的还挺精致。”
“是美国杂种发明的新武器?听说会跳起来爆炸,把人炸成残废?”
“不上士,你说的是另一种,这个高级多了。”
“前面还有一个,150米外水塘里,也是大头朝上,没有翻倒。”
“这是因为它有8条腿。”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稀疏的雷场,有用吗?”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起来,纷纷失去警惕,靠拢过来。
“有用,它会被声音或者震动引爆,突然窜起来,砰的一下。”
亚希尼一咋呼,旁边的一圈人又都后退了几步。
“显然就是一种末敏弹,成本应该不小。”
他得出结论时,从随身携带的车外电台里,得到了新的消息,空军已经发现到了敌人地面部队在调动的迹象,上级要求他尽快做好援救第6师准备,自行选择最有效的路线。
但是现在他还来不及对这片雷场的面积进行大致掌握。
亚希尼将拆掉引信的地雷交给步兵,由他们专交给研究技术兵器的专门部门。然后驾驶吉普车向步兵指点的第二枚地雷开过去,他注意到四周都是积水地带,这枚地雷从水中露出一半的高度。旁边的排长有些好奇,他地对亚希尼说:“这个玩意儿,掉在积水里会不会坏了?”
“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试一试。”
他说完话,就挂上一档,淌水朝着前面30来米的地雷开过去,眼看越来越近,旁边的排长吓得目瞪口呆。
“你发疯了?我们会被炸死的。”
“我有分寸。你怕的话,赶紧离开。”
排长发现亚希尼没有停车的意思,赶紧跳下车向后跑。亚希尼一直慢吞吞向前开,当然做好了随时跳车逃命的准备,他一直开到这枚地雷边前面2米的地方,才停住车。显然这枚地雷也不是那么的神奇。他有些得寸进尺,还想再靠近些只一踩油门,眼前轰地一道闪光,这枚地雷腾空而起,他纵身跳下吉普车,然后快跑几步,身后一道霹雳击中了吉普车发动机盖子,随后这辆中国制造的“悍马”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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