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伤,有的是狼咬的,有的是狗咬的。”
“狼咬人,顶好一口咬死,所以就算我趴着,它扑上来,也是直接往后脖颈撕咬,一块肉便没了,长十几年,也长不好,凹进去一片。”
“狗咬人,不过是听着主人的吩咐,将人拖住,不许他逃,所以咬在腿上,都是牙洞。”
昏暗的松脂灯下,邵清露出脊背,然后是小腿。
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肌肉最为紧致的部位,本该好看的曲线和光洁的皮肤,被即使愈合多年、仍崎岖丑陋的伤口替代了。
姚欢清楚,眼前的男子,绝不是表演型人格。
他上一回,使用这样细致的描摹方式,还是在汴京竹林街的饭铺里,与心爱的女子倾诉自己在边关的思念。
姚欢伸出手,去抚摸脊骨一侧的蚯蚓似的疤痕,静静地等邵清说下去。
邵清感受着女子手势里的温柔与克制。
他曾经想,他和她灵肉相融的前一刻,总是要裸裎相对的时候,自己应该给如此醒目的伤痕,编织怎样的理由呢?
但这些日子,二人的爱悦之意,越是从点滴晨露聚积成已能顺势前行的山涧,邵清越是酝酿着,向姚欢和盘托出身世的冲动。
重病中用契丹语呼救,病愈后看到苏轼祭奠朝云,这两件事,促使邵清下了决心。
前者令他心腑惶惶,他实在做不到,对姚欢这样性子纯澈的爱侣,在原则性的渊源上,继续有所隐瞒。
而苏公在孤坟前唱词的那一幕,更让邵清想到了自己的宋人父亲与辽人母亲。
灯影里,邵清回过身,执紧了姚欢的手。
“我是半个辽人。”
……
宋熙宁四年,辽咸雍七年,来到辽国“南都”燕京城的大宋访辽使团中,有一位二十三四岁、眉目清润的男子。
他姓赵,往上追溯的祖辈,乃太祖皇帝打天下时带在身边的同族兄弟。但到了大宋的熙宁年间,莫说是太祖一脉,便是太宗这一脉,就算正经宗室子弟,亦不被允许科举入仕,更别提赵家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祖上远亲了。
沾不上赵姓的光、家境清贫的小子,却自幼展露音律天赋,因琴艺优异,成了宣徽院下辖内教坊的一名乐师。
出访燕京城、在外交宴席上弹奏的赵乐师,被一门极爱南朝音乐的耶律皇族,暂请留燕,于府中教授琴音。
辽国的皇女与宗室女封号制度,与大宋相同。留下赵乐师的这一门耶律氏,算得亲王,因得耶律洪基宠信,长女竟能被进封为公主,次女耶律卿云亦早早就得了郡主的封号。
北朝的郡主,爱上了南朝的乐师。
然而这桩可以碾压那些丑陋的政治婚姻十遍的美好情事,却不见容于郡主的家族。
不仅仅因为地位的尊卑,更因为,一年后,辽国鹰派权臣、铁腕副相杨遵勖,开始就宋辽边界问题,向大宋挑衅,宋辽在澶渊之盟后的睦邻关系,第一次出现下滑。
耶律卿云不管不顾地与赵乐师出走燕京城,却在进入宋境前,教父亲的亲军追上。
郡主的机敏,令她帮助情郎逃脱了,自己则被擒回了燕京城。
……
“母亲在燕京的耶律王府里,生下了我。外祖父不许我活下来,外祖母以死相求,才保住了我的命。我五六岁的时候,外祖母故去了,外祖父让母亲嫁给萧家,她不愿意,外祖父对我又起了杀心。狗来追我,咬我,我跑不掉,被绑住,我听到母亲在大哭,然后是我的养父赶来救了我,抱着我去求外祖父,他要娶母亲,也要抚养我。我从此以后,就变成了萧家的儿子。”
“我姓了萧,养父对我们很好,母亲却仍想逃走,来宋境找我的生父。她带着我又出了燕京城,穿过闹饥荒的平原,进入豺狼出没的山林,要不是养父来寻,我终究还是会命丧狼口。”
“少年的时候,有一阵,我怨恨母亲,觉得她疯了。这些年,我开始明白,她没有疯。”
邵清说到此处,停了下来,看着姚欢,想从她的瞳仁中,阅读她此时的神思,作何反应。
片刻前,姚欢甫一听到“我是半个辽人”这句话,当然是震惊的。
但这震惊没有持续多久,更未加码慌张、抗拒、愤怒、试图告发等毁灭性的情绪。
此刻,她坦然地盯着邵清:“你说得对,你母亲没有疯。朝云娘子那样年轻,又有苏公和苏夫人安排另外的好人家,她仍然从黄州到惠州,不离不弃地跟着苏公。她这是疯了吗?你母亲,与她是一样的。她们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
姚欢捧住邵清的面庞:“不是她们疯了,是这个时代在许多个瞬间,疯了。党争,战争,不管是宋人还是辽人,或是你在边关见过的那些西夏人,张口就来的血性二字,其实要么为了自身的飞黄腾达,要么为了转移治下的内政危机。烙在骨子里的权欲,大伪似忠,振振有词,幻想着从个人到王朝,都能迅速地达至霸主巅峰,浑不顾,人性本源的自由与善良,才弥足珍贵。”
邵清稍稍有些迷茫地看着姚欢。
她的用词,有一些,听来是那样奇怪。
她的眼神,她说这话时的语气,也是崭新的。她的模样,就好像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小小青蛾,蓦地不准备隐藏了,从茧里大胆地探出翅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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