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熙十七年十一月底,朱高煦大胜而归,班师回朝。
孟甸总兵官英国公张辅、孟挝总兵官成国公朱能先后上奏,请求回京述职。
朱高煦分别回复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能谕曰:“孟甸(孟挝)虽平而诸蛮之心尚怀疑贰,大军一回,恐彼相扇为患,尔其留镇之。”
同时,朱高煦又传谕孟甸巡抚龚永吉、孟挝巡抚吴与弼,让他们积极配合张辅、朱能,尽快让华夏文化在两地开花结果。
因为去年十月,初任孟甸巡抚高士文不幸病逝在了任上,所以孟甸布政使龚永吉被升任孟甸巡抚。
再加上当时朱高煦将初任孟挝巡抚王骥调回京师升任兵部尚书,随后孟挝布政使吴与弼升任孟挝巡抚。
此后,龚永吉、吴与弼为孟甸、孟挝的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至于两人在乾熙十八年、乾熙二十一年赴京述职时,皆得到朱高煦夸赞与赏赐就属于另外的故事了。
且说乾熙十七年十二月底,朱高煦为了让张辅、朱能安心镇守孟甸、孟挝,正式颁布了两道圣旨。
第一道圣旨是让沐晟之子沐俨袭爵黔国公,并担任云南总兵官,像他父亲沐晟一样继续为大明镇守云南。
并恩准黔国公爵位世袭罔替,与国同休。
从沐英、沐春、沐晟父子三人开始,沐家镇守云南已成惯例,朱高煦这道旨意,等于是从法理上确认了沐家世镇云南的地位。
第二道圣旨的大概意思是说,由于孟甸、孟挝新设,两省境内夷汉杂居,为了避免两省将来出现乱子,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心效法太祖高皇帝让沐英父子镇守云南之故事,命英国公张辅镇孟甸、成国公朱能镇孟挝。
为了避免遭人误解,彰显圣天子大恩,朱高煦特地在圣旨里表明,张辅、朱能二人的国公爵号不变,爵位传袭不降等,乃是与沐家的黔国公一样,世袭罔替,与国同休。
以张辅为孟甸总兵官,其子孙世袭英国公爵位,且在战时兼领孟甸总兵官之职,世代为大明镇守孟甸。
以朱能为孟挝总兵官,其子孙世袭成国公爵位,且在战时兼领孟挝总兵官之职,世代为大明镇守孟挝。
这两道圣旨一经颁布,顿时震惊朝野。
满朝文武,除了张辅、朱能之外,皆是惊的掉了下巴。
就连半个月后收到圣旨的沐俨也是惊讶万分!
他们之所以会感到震惊,是因为这两道圣旨等于给大明的勋臣武将们设立了一个新的追求目标,即国公爵位不是终点,武将勋臣外出世镇一地,爵位世袭罔替,与国同休才是!
以前朱棣在永乐初期改革爵位制度,规定了降等袭爵与考核袭爵并行,如今朱高煦这道旨意,等于重新建立了一个爵位世袭罔替的规矩——世镇一地便可世袭罔替。
朱高煦此举,无疑是变相的兑现了朱棣在永乐年间对勋臣武将们的承诺——分封异姓功臣于海外建国。
朱棣这一生也没有分封任何的异姓功臣去海外建国。
他不是不愿意兑现承诺,而是他针对此事曾与朱高煦有过不下于十次的商讨。
父子俩皆一致认为直接分封异姓功臣在海外建国虽然可以起到激烈武将勋臣的作用,但不利于大明的长治久安与华夏民族的团结。
“异姓”终归避不开一个“异”字。
朝廷实力强大时还好,可一旦朝廷开始衰弱,建国的异姓臣子必然会生出二心。
长此以往下去,恐怕只需一、二百年的时间,春秋战国的局面恐怕就会在大明的治下重演。
而让异姓功臣世镇一地,与分封建国虽然有着名分上的区别,但享有的尊荣、权力、地位却不亚于大明郡王。
更何况还是以圣旨形式对职位、爵位进行确立的异姓功臣!
朱高煦颁布这两道圣旨,除了确定了张辅世镇孟甸、朱能世镇孟挝的权力之外,还对沐家世镇云南的情况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沐家不是云南王,无论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不是。
沐家自沐英起,西平侯共历二世三代。
第三代西平侯沐晟在永乐年间累功进封黔国公。
在原先的历史上,自沐晟起,黔国公共历十世十三代,至南明而爵绝。
这便是沐家的爵位情况,无一人在生前封王。
沐英的黔宁王、沐晟的定远王,皆是追封的荣誉称号,与历史上吴三桂的“平西王”异姓王爵完全不是一回事。
沐英家族能够世代镇守云南,凭借的并不是爵位,而是职位,即云南总兵官。
总兵官是大明的武职官名,是法定的某省或某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拥有兵权。
明朝建立后,从京师至地方,皆立卫所。
凡遇有征伐,则任命将领担任总兵官,调卫所军,由其统率,战事结束后,交所佩将印,军队各归卫所。
因此,总兵官属于临时差遣,无品级,无定员,多由公、侯、伯、都督充任。
乾熙初期,朱高煦对大明军制进行改革,在朝廷设大都督府,在地方上设置九个都督府。
其中边疆省以卫所兵为主,募兵为辅,如云南、交州,至于内地各省则以募兵为主,个别内地省因土司众多的缘故保留了部分卫所兵,如贵州、四川等。
历史上,云南都指挥使司的高官如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往往由沐家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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