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一,六千铁骑护卫着一队马车出中都东门,旌旗漫天,沿着驿路径直朝东方前进。其中居中的一辆马车四马同拉,装饰以黑色调为主,肃穆华丽,甚至在马车周围的扶手上还镂刻有龙纹。驾车的是一名面容刚毅的中年将领,身着右都督官袍。能让一名右都督亲自驾车,马车中人身份可想而知。
车厢内两人对面而坐,一俗一道,道人着青袍,神色淡然。俗人着蟒袍,两条行龙栩栩如生,似是双龙戏珠,冠冕上的东珠在车厢中更是熠熠生辉,若是乍一看来,俗人的气势竟是将道人还压下去几分。
萧煜终究还是要去东都,相较于前不久的巨鹿城之行,比起去时的阵仗要大上许多,比起回来时则略有不如。说起来这还是萧煜第一次动用自己的郡王车驾,四马同拉的巨大马车比起天子六驾只差一线,内里自然是宽敞无比,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可供萧煜使用。今天这张原本应该是用作书桌的案几被摆到了两人之间,同时又在上面方面放置了炉瓶三事,袅袅紫烟升腾,模糊了两人的面庞。
此时萧煜的脸色有些阴沉,不知是因为林银屏之事忧心还是因为此次东都之行忧虑,秋叶忽然睁开眼,笑道:“是在想萧烈,还是在想公主?亦或是郑帝?”
萧煜面无表情道:“在想我娘。”
秋叶淡淡道:“人之常情。”
萧煜深深看了秋叶一眼,缓声说道:“我要承认一件事,我的确算不上枭雄心性,能有今天的成就多半还是所谓的大势使然。尤其是对于自己在意的人,总是很难放下,在这一点上萧烈比我强。当然这种强不要也罢,做人还是留有一点底线的好。”
秋叶似乎是没有听出萧煜语气中的淡淡嘲讽,自顾说道:“有两种人最难让人相信,一种是精于世故,八面玲珑之人,一种就是没有底线之人,你两点都不占,很好。”
萧煜笑了笑,转开了话题说道:“当年我在我娘坟前,曾经许下了两个愿望,也可以说成是誓言,一是有朝一日要将萧烈押到她的坟前,让他亲自谢罪。很多人猜测我终有一日要弑父又弑君,弑君先不去说,只说弑父,说实话,我不敢,也不能,更不愿,我只是想让他自己到我娘坟前,诚心认错,若是我娘在天有灵,也会好受一些。至于第二则是将媳妇带到我娘的坟前,让她安心。可惜,就是这两件事,我这个当儿子的都没能做到。”
秋叶伸出手一只手,车厢内原本散乱无章的烟气似是有了灵性,绕着他的手掌缓缓盘旋,然后秋叶轻轻左右拂手,烟气消散无形,淡然道:“往事如烟,过去已经过去,没过去的终究也会过去,何必牵挂执着,徒伤心神。”
萧煜面无表情道:“没有你这样的心境,学不来,也不愿学。”
秋叶淡淡一笑,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收回手掌,让车厢内的烟气继续袅袅升腾。
萧煜深吸了一口这些紫意盎然的烟气,让自己脑子变得有些昏沉,开始闭目养神。
大郑富庶冠天下,江南富庶冠大郑,江都则为江南之首,素有雄富冠天下之称。
江都城与中都城虽然同列大郑四大都,但其中景色,委实是两个世界。中都城地处天高地阔的西北塞外,除了草原黄沙,似乎就只剩下剑戟林立,寒甲森然,铁骑铮铮。由此看来,中都更像是一个披坚执锐的甲士,刻板而无趣。
江都则不一样,一面临海,是大郑与卫国来往的重中之重,又地处东江大运河和唐江的交汇地带,天下商贾半数云集于此,其中又有举世闻名的十里秦淮,从来都是纸醉金迷,花花世界。而且江都还是出了名的“文气盎然”。视塞外为蛮夷之地的名士们蜂拥聚集在江都,书生花魁,在江都从来不缺少这样的狗血戏码。至于男欢女爱和伤恨离别的诗篇,一年怎么也得有个几百首。
当年的儒门还在时,江都便是儒门大本营,曾有过烟雨之中三十六书院的光景,东主称帝之后,也不曾薄待了江都,将其设为陪都,从来都有东都为相公,江都是娘子的说法。
兴许是江都的脂粉气太重了,一直没有一支能拿得出手的大军,先不说西北军和东北军这两支久战边军,就是相较于久未经历战事的天子亲军,也是差距颇大。万幸还有一支水师,勉强撑起门面,但也因此才有了后来中都、北都、东都各有一名大都督,唯独江都空缺的尴尬局面。
好在有个萧煜,今年的江都终于摆脱了这个尴尬局面,有了一位大都督。
说起萧煜,虽然在西北纵横睥睨,但对于江都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太远了,而且随着萧煜受封西平郡王,不少人都认为西北已定,无非是多了个藩镇藩王而已,反正已经有了个牧人起,再多一个萧煜也无妨,这天下终归还是大郑的天下。即便出了什么乱子,对于胜负也大抵是乐观的,毕竟大郑坐拥天下,以一隅之地抗衡一国,还能翻了天?所以萧煜封王,对于江都来说,只是多了一些酒后谈资,相比起西北五州乃至北地一线的人心惶惶,可谓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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